5月12日晚,男子黃某在駕駛證被兩次吊銷、多次因涉酒駕及無證駕駛被處罰后,再次無證酒后駕車,被橫欄公安分局交管大隊當場查獲。結合其惡劣違法情節(jié),黃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及3500元罰款的頂格處罰。
當晚,橫欄公安分局交管大隊按照工作部署,在轄區(qū)西海南路設卡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,全力防范涉酒交通違法行為引發(fā)的安全隱患。執(zhí)勤民警在對一輛粵T號牌黑色小客車進行例行檢查時,駕駛人黃某神色慌張,不僅拒不配合,還企圖棄車逃跑,最終被執(zhí)勤民警當場控制。
隨后,民警對黃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,檢測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為49mg/100ml,根據國家標準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、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》,該數值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范疇。面對檢測結果,黃某無從抵賴,如實承認了自己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。
民警進一步核查黃某身份及交通違法記錄時發(fā)現,這已是他第三次因涉酒駕車被查處,且其違法記錄堪稱“屢教不改”。經查,2014年9月,黃某首次因醉酒駕車被橫欄交警查獲,因該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,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駕駛證被吊銷,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;2024年12月,黃某在重新申領駕駛證后,仍未吸取教訓,再次因酒后駕車被城區(qū)交警查獲,被處以行政拘留等處罰,駕駛證被吊銷;2025年,黃某在駕駛證吊銷期間,無證駕駛機動車,被古鎮(zhèn)交警查獲后又一次被處以行政拘留。
多次被處罰、多次被警示,黃某卻始終漠視交通法規(guī)和公共安全,在駕駛證被吊銷期間再次無證酒駕,其行為性質惡劣,情節(jié)嚴重。根據相關規(guī)定,針對黃某多次涉酒駕、屢教不改的違法情節(jié),橫欄交管大隊當晚依法對其作出頂格處罰,處以行政拘留及3500元罰款。
編輯 袁鳳云 二審 韋多加 三審 向才志
記者 王偉 通訊員 劉洪希 阮樹良




